【通知公告】2023年秋季汾湖城区幼儿园招生公告
01
招生时间
1.网上登记报名时间
6月15日(周四)~6月19日(周一)
4.现场审核确认地点
汾湖城区幼儿园地址:江苏路2168号(汾湖人家最南边)
02
招生条件
汾湖城区幼儿园服务区:
水城名邸、致源花园(海公馆)、明丰环湖花园、嘉乐城(北京路以北)、虹桥花园、汾湖人家、壹品嘉园、上湖名著、观澜天境。
03
招生对象
出生日期为2019年9月1日-2020年8月31日之间的儿童。
04
报名材料
1.网上报名审核需要材料:
(1)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。(户口簿地址页,户主页、幼儿页)
(2)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2023年6月30日前(含6月30日)取得的在本服务区的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;尚未取得产权证明的期房,提供交房日期在2023年6月30日前(含6月30日)的网签购房合同及契税凭证。(以网签购房合同入园只适用于唯一房产家庭)。
(3)出生医学证明。
(4)预防接种证。
(5)其他需要证明的相关材料。
2.现场报名审核需要材料:
(1)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原件、复印件以及其他需要证明的相关材料。
(2)《2023年秋吴江区幼儿园入园报名登记表》
05
地段生认定细则及依批次录取及本次序
按照适龄儿童“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”的原则,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(以下简称父母房产)是确定其在何服务区入园的主要依据。地段生认定细则及依批次录取基本次序如下:
(一)吴江区户籍幼儿
1.第一批
A.户籍地与父母房产地一致的,该房产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。
B.父母无独立房产,只有与祖辈共有房产或只有祖辈房产,幼儿户籍地与此房产地一致,该房产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。
2.第二批
A.户籍地与父母房产地不一致,该房产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。
B.父母无独立房产,只有与祖辈共有房产或只有祖辈房产,幼儿户籍地与此房产地不一致,该房产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。
C.因改善住房条件、地块改造等乔迁新居的,人已迁新居,户籍尚未迁移的,若无其他合法固定住所,服务区确定以新居住地为依据;因旧城改造,原居住地已拆迁,新住房尚未交付的,若无其他合法固定住所,确定其服务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依据。
3.第三批
父母和祖辈均无房,只有幼儿户籍,以幼儿户籍地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。
4.第四批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幼儿,可凭相关证明在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就读:
(1)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、技术人员;
(2)孤儿。
5.第五批
父母和祖辈均无房,但有符合条件的唯一期房,可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。(同等条件下已交房入住者优先)
6.第六批
幼儿户籍地址跟祖辈房产地址一致,父母有房产,但要凭祖辈房产入园,祖辈房产可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。
(二)非吴江区户籍幼儿
7.第七批
父母有房产,该房产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。
8.第八批
父母无房产,但有符合条件的唯一期房,可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。(同等条件下已交房入住者优先)
9.第九批
父母无房产,持有有效居住证,居住证地址可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。
07
咨询电话
朱老师:0512-63916650
李老师:0512-63916671
咨询时间:
上午8:30-11:00
下午13:00-16:00;双休日除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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